文本描述
河北康威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文件编码:
KWYY—GD—010—2003
文件名称
关于“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总页码:
1页
起草人
骆计营
审核人
王胜从
批准人
骆亚勋
起草日期
2003.9.23
审核日期
2003.10.20 批准日期
2003.10.21
发放部门
各部门
执行日期
2003.11.1
为了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依法经营,特制定本规定。
1.《药品管理法》规定以下药品为特殊管理药品:
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
2.公司不得购进、销售以上特殊管理药品。
3.公司不设特殊管理药品库和特殊管理药品专区。
4.以上规定业务科要严格遵守,如果违反,则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