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河北康威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包装质量检查规定
文件编码:
KWYY—GD—012—2003
文件名称
总页码:
1页
起草人
骆计营
审核人
王胜从
批准人
骆亚勋
起草日期
2003.9.23
审核日期
2003.10.20 批准日期
2003.10.21
发放部门
质管科、储运科
执行日期
2003.11.1
对药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应检查药品包装质量。
外包装检查内容: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 封条有无破损;包装箱有无渗液、污损及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他标记,如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标识等,有关特定运输图示标志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明,危险药品必须符合危险药品包装标志要求。
内包装检查内容:容器应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包装印字应清晰,瓶签粘贴牢固。
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有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对安瓿、注射剂瓶、滴眼剂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三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须注明药品名称。
四.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包装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语.
附:药品标识与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