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付款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承买方):
丙方(中介方):上海先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甲方出售、乙方购买房屋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系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金汇路460弄13号402室 之房屋的合法业主。建筑面积为:57㎡。
经甲乙双方同意,该房的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元整。
甲乙双方约定2003年11月7日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期房款计人民币拾陆万伍仟元整。
丙方在签约后的7日内陪同乙方办理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贷款。乙方必须按银行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交纳相应的费用。
5. 甲方收到首期房款的贰拾伍天内,丙方陪同甲方去银行偿还贷款。甲方同意
于是2003年12月5日之前陪同乙方和丙方去闵行区房地产交易所办过户纳
税送件手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产权证及抵押证由丙方代为领取。领到新的产证3天之内安排甲乙双方办
理交屋手续。交屋手续完成后、丙方将新的产证交给乙方。银行将叁拾柒万尾款支付给甲方。本交易结束。
7. 甲方同意2003.11.20日之后所收的租金全由乙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