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付款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承买方):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甲方出售、乙方购买房屋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系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1100弄97号501 之房屋的合法业主。建筑面积为:85.44㎡。
经甲乙双方同意,该房的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乙方于2004年3月27日已支付给甲方肆仟伍佰元整作为购买顾戴路1100弄97号501室房屋之定金。
甲乙双方约定2004年3月28日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期房款计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含定金,不足部分五天内补齐)。
在签合同之日起柒日内由中介方协助乙方办理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的贷款手续。乙方应按银行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交纳相应费用。
等准贷报告出来以后,由中介陪同甲、乙双方去闵行区交易中心办理送件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等产权证及抵押产证出来后中介代为领取。甲方于2004年4月31日前结清水、电、煤及物业管理费。并将煤气、有线电视、维修基金过户给乙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后,银行将尾款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划给甲方。中介陪同乙方到银行做产权抵押并将新产证交给乙方。本交易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