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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A/0 根据ISO14001:2004版标准首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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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员
发行章
1. 目的
建立本程序以確保有效防治或減少水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適用於本廠生產、生活過程中所有產生生產、生活廢水的場所。
3. 名词定义
無
4. 职责
4.1 人事部﹕
4.1.1 檢查、督促各部門水污染防治或減少的推進工作,並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或總經理匯報。
4.1.2 定期聯系及委託環境監測單位對本廠的廢水進行監測。
4.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自來水用量、廢水排放的控制。
5. 內容
5.1 本廠的主要水污染源為工業廢水及生活廢水(洗手間廢水)。
5.2 本廠廢水的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一級標准。
5.3 工業廢水的控制:工業廢水的處理主要是去除水中的銅和酸鹹、COD等,具體檢測項目依據工業廢水的處理標準執行,減少其對水體的污染,工业废水本公司循环使用,若浓度过高不可以循环时,联系工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5.4 生活廢水的控制:盡量將污水中的雜質渣撈出,避免雜質渣在水中腐爛而造成的水污染;化糞池每半年抽空一次,減少化糞池對水體的污染。
5.5 必要時,由人事部聯系外部有資格的環境監測單位,定期對本廠的廢水進行監測,具體參照《環境監測與測量控制程序》。
5.6 當在環境監測與測量時發現廢水中污染物超標或有相關方的投訴,則需按《矯正及預防措施程序》進行原因分析,並制定方案進行整改,直至達標為止。
6. 参考文件
6.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6.2《環境監測與測量控制程序》
6.3《矯正及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7. 表单管理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