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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A/0 根据ISO14001:2004版标准首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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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章
1. 目的
明確公司對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運行與活動實施檢測與測量,以確認對環境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為公司監控、評估、改進環境狀況提供證據。
2. 适用范围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環境運行與活動的場所。
3. 名词定义
無
4. 职责
人事部:负责指导、监督、收集、处理各部门产生的废弃物。
各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5. 內容
5.1 所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它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将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四大类。
5.1.1 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外围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燃、易爆、辐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可回收包括有再利用价值的铜/锌/铅/铬/废液压油/废柴油/机油等, 不可回收包括废灯管灯泡/废有毒化学品容器/沾有油污与有毒化学物质的抹布、手套、纸张/废电池/废化学品/油渣油泥/过期药品/医疗废弃物/带有放射性元素的物质/电木废料/废电子元器件等。
5.2.2 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或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过程、日常活动、办公过程、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根据性质可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可回收包括有再利用价值的废纸/废纸质包装物/废旧塑料制品/废旧钢铁制品等,不可回收包括生活中废弃的服装、鞋袜、被子、枕头、草席/瓜果皮壳/烟头等。
5.2 人事部負責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办公室及生產車間等活动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的处理。
5.3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和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示,使用人一目了然。
5.4 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放在公司集中设置的废弃物存放场所。
5.5 废弃物在投放时,应按照分类准确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异味产生。
5.6 废弃物放置场所应经常整理、整顿、清洁,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5.7 人事部负责对公司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登录于《废弃物分类表》并定期对公司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理情况需記錄《废弃物清運表》。公司在向相关废弃物回收单位移交废弃物时,应做好数量或重量的清点过程,并如实记录,移交具有法定资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移交危险废弃物时,必须向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索取相关移转单证(如五联单)并保存于人事部。
5.8 固体废弃物分类按以下原则进行
5.8.1 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如废铜材/线,废柴油、废液压油等,6个月左右处理一次,卖给有资格能力再利用的单位。
5.8.2 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如废电池,废灯管灯泡,含油或化学物抹布、手套、容器、废油渣等,当积累到约一车(2吨级)时,由人事部通知大朗鎮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站前来装运。
5.8.3 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如废钢铁制品、材料、废塑料包装、废纸皮包装、废纸等,积累到一定量时,由人事部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单位。
5.8.4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如生活垃圾、每天由人事部清洁工统一收集后,由大朗环保站運至指定点处理。
6. 参考文件
無
7. 表单管理
项次
表单编号
表单名称
使用部门
保存时间
存放部门1 YF-QE-4-519
废弃物分类表
管理部
3年
管理部2 YF-QE-4-520 废弃物清運表
管理部
3年
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