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版次
制/修訂內容
制定人
審核人
生效日期
A/0 根據ISO9001:2008版標準首次發行
核准人員
審核人員
制定人員
發行章
1. 目的
確保需經特別採用之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不合格或有缺點)須透過本程序管制後方能使用。
2. 適用範圍
凡進料﹑製程半成品、成品入庫檢驗等階段皆適用之。
3. 名詞定義
3.1 特採:當物料、在製品、成品經檢驗未能完全達到檢驗規範要求,但不會影響到產品的品質或者影響輕微的,而生產線需急用、客戶急需時,由授權人特許放行的管理行為。
4. 職責
4.1 進料(原材料)特採申請:生管、采購、研發、工程。
4.2 製程(半成品、成品)特採申請:生管、業務。
4.3 特採品可行性的審查:研發 工程。
4.4 特採品可行性的審查及特採品的標示、隔離:品管。
4.5 特採的核準:經理。
5. 作業內容
5.1 進料
5.1.1 經品管部檢驗不合格時開立《物料異常聯絡處理單》,通知生管、采購、研發及工程人員,由生管、采購、研發及工程人員依異常狀況及材料需求決定是否申請特採。特採品使用時需加以注意不可影響最終產品品質。
5.1.2 特採申請:需求單位依 5.1.1 判定如須申請特採者,則填寫《特採申請單》送經理簽核。
5.1.3 特採審查﹑判定:經理判定廠商全檢時,由SQE知會供應商在指定時間內來我廠全檢,如供應商超過在指定時間人員未到或未來全檢時,本司將由廠內人員代為全檢,工時費用為每人每小時RMB20元計算,此金額將于廠商貨款中扣除。
5.1.3.1 無條件允收:經理判定公司全檢時,一切全檢費用由我司承擔,但不良品按來料不良退回廠商並補迴不良數。
5.1.3.2 不准許特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無零件承認書及樣品、ICP報告及影響客戶組裝和特性的,IQC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處理,由SQE通知采購於2個工作日內要求廠商運回。
5.1.3.3 有條件特采:特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符合原定規格而判定不會影響最終品質者開《特采申請單》特采,並由品管於材料外箱貼附“特采”標簽,若成品需特采,需經客戶同意。
5.2 製程特採
5.2.1 在制程半成品如有不合格情形,由品管人員於檢驗報表上記錄並請生產單位處理。
5.2.2 在制造過程中,若產品有特採需求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然後經品保、工程、研發三方同意,最後由總經理核準後方可特採。
5.2.3 特採識別:判定可特採者依《產品鑒別與追溯程序》辦理。
5.3 成品特採:不合格品之特採處理不得違背客戶之要求。
5.3.1 成品入庫檢驗不合格時,若客戶急需本批產品且不影響產品之性能﹑尺寸外觀之條件下, 得由業務人員對此批申請特採,經總經理同意後,開出特採申請單後交於客戶審核,只有經過審核同意後方可予以特採。
5.4 品質記錄的保存與管理依《記錄管理程序》辦理。
6. 流程圖
無
7. 參考文件
7.1《進料檢驗管理程序》 7.2《制程檢驗管理程序》
7.3《成品檢驗管理程序》 7.4《產品鑑別與追溯管理程序》
7.5《客戶投訴管理程序》 7.6《糾正與預防管理程序》
8. 表單管理
項次
表單編號
表單名稱
使用部門
保存時間
存放部門1 YF-QE-4-019
特採申請單
相關部門
3年
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