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源县贵宾馆2012年营销部工资定级及销售提成方案
面对酒店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为了提高酒店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为了更好的完成经营目标,市场部务必要发挥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积极性,特拟订2012年市场部业绩考核办法。本方案经营指标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工资方案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1.考核范围:
1.1 酒店通过市场部营销产生的所有房费收入和餐饮消费收入计入营销部考核范围(不包括各种招待费、代办费、赔偿费、抵冲费及其它形式的非营业收入)。
1.2 总经办核定2011年11—12月客房总营收60万元,其中市场部的客房营收指标为 40万元,其余为无协议上门散客和全员销售业务;核定餐饮营收为220万元,其中180万为市场部完成指标。
1.3餐饮部通过营销产生的散客、婚宴等收入均计入餐饮部经营指标,市场部及餐饮部要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1.4此前已签订的任何餐饮消费协议将不作重新分配,归各部门或销售人员所有。市场部每月指标分解如下: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合计
餐饮收入
90万元
90万元
100万元
90万元
90万元
85万元
90万元
90万元
725万元
客房收入
20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165万元
1.5 市场部每月指标细分到人由部门自行分解。
2. 市场部人员组成:
2.1 销售人员6名。
2.2 营销部主管暂定2名,经过2个月试用期择优选取1名晋升为经理。
2.3 销售业绩突出,能力和素质全面,客户维护稳定,市场部经理可晋升为营销总监。
3.市场部工资等级定级及提成:
3.1 部门经理每月工资留存35%作为效益工资进行浮动。
3.2 销售人员每月工资留存30%。
3.3市场部在完成酒店要求的客房营销指标和餐饮营销指标的前提下,市场部有0.2%的提奖,具体结算部门可自行分配,但分配方案需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4销售人员完成客房、餐饮相关指标的薪金计算方法如下表:
(销售人员薪金工资=基本工资+客房指标计提薪金+餐饮指标计提薪金)
客房销售
少于3万×0.008=X
3--6万×0.01 =y
大于6万×0.1 3=Z
工 资
1200+X
1200+y
1200+Z
餐饮销售
5--15万×0.006 =A
15--20万×0.008 =B
20万以上×0.012 =C
工 资
300+A
300+B
300+C
3.5客房销售业绩计算方法:营销员客房月销售业绩在3万元以内的计算系数为0.008;月销售业绩在3万元-6万元之间的计算系数为0.01,6万元以上的计算系数为0.013。餐饮销售业绩计算方法:营销员餐饮月销售业绩在5--15万元之内按照0.006计提,15-20万元之内的按照0.008计提,20万元以上的按照0.012 计提。客房和餐饮销售按照实际销售额计提。
6 销售人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3.7 年终酒店总经理根据各销售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工作考核主要指标为:执行力、团队精神、客户维护和客户满意度,留存的20%将根据年终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营销员的考核结果:90分以上全额发放,80分以上89分以下扣5%,70-79扣10%,60-69扣15%,60分以下扣20%。
4. 营销部经理指标考核办法
4.1 营销部门经理的效益工资=本人业绩提成±部门考核指标差额百分比×岗位工资±管理指标。
4.2 营销经理助理经济指标:每月营销收入100000元;营销员:每月营销收入75000元。
4.3 每桌餐饮最低消费标准不得低于600元,住宿消费单次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58元。
4.4 经济指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4.1.经济指标系经营销人员通过上门推销等主动促销形式而招徕的生意。
4.4.2.客户指名并直接找有关营销人员所发生的预订或上门生意。
4.4.3.所有推销来的生意在时间上必须具有超前性。即对于客户已入住饭店或已发生生意行为后找有关营销人员洽谈价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