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项目造价控制表编制说明:
一、成都兴元嘉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6192其中:
1.住宅面积为:
133792
㎡ 其中多层住宅65247㎡,电梯位宅68545㎡。按100㎡/户计算,共计1338户。
2.商铺面积为;
2400 ㎡
不含:
1地下室面积为:
2800 ㎡
机动车位87个。
2.架空层面积(公共建筑)为:
7354
㎡
机动车位350个。
备注:根据规划要求共需机动车位677个,地下室及架空层共有机动车位437个,其余240个为露天停车位。
二、开发总成本为:
226818291
元
1.住宅:
218022041
元 见附表一(单位成本:1600.84元/平方米)
2.架空层:
4596250 元 见附表二(单位成本:625元/平方米)
3.地下室:
4200000 元 见附表三(单位成本:1500元/平方米)
三、销售总收入为:
238626600 元
1.住宅
133792㎡*
1650元/㎡=
220756800 元
2.商铺
2400㎡*
2500元/㎡=
6000000 元
3.地下室车位
87个*
35000元/个=
3045000 元 不办产权,仅提供使用权
4.架空层车位:
7354㎡*
1200元/㎡=
8824800 元 不办产权,仅提供使用权
四、利润:
11808309
元
五、户型比例:50—60㎡占10%,60—70㎡占10%,70—80㎡占10%,80—90㎡10%,90—100㎡占10%,100—110㎡占10%,110—120㎡占10%,120—130㎡占10%,130—140㎡占10%,140—150㎡占10%。 备注:
1.日常财务开支和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其审批程序为:
①.伍仟元以下(含伍仟元):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
②伍仟元~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林瑞明→常务副总经理陈丹凤。
③壹拾万元以上: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林瑞明→常务副总经理陈丹凤→董办→董事长。
2.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兴元嘉园”项目公司成本计划指标执行。超出成本计划指标时,事先不得签订合同、施工及隐蔽签证等,必须事先按如下审批程序审批: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林瑞明→常务副总经理陈丹凤→董办→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如签订合同、施工及隐蔽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