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
实操指南
Part one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流程
Part two
基金不同组织形式的优劣势分析
CONTENTS
Part three
基金备案常见问答
Part four
常见问答
私募基金管理人工商注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协会办理“登记”
私募基金工商注册
私募基金提交协会办理“备案”-开展投资
管理人及基金季度年度等定期报告
管理人及基金重大变更报告(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首期募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流程
名称、经营范围
高管(法定代表人及合规负责人)具有基金资格
01 私募基金管理人工商注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基金资格认定——私募高管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有哪些途径?
第一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2)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3)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4)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
第二种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之人:(1)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2)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种情况,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2)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3)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
第四种情况,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1)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2)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基金资格认定
每种情况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第一种情况,申请材料包括:(1)个人资格认定申请书;(2)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3)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一的,需提交参与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和两份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符合条件二的,需提交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明和两份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符合条件三的,需提交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符合条件四的,需要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和两份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第二种情况,申请材料包括: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或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第三种情况,申请材料: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种情况,申请材料:相关资格证书。
2、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
一、 申请机构的主体资格
二、 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
三、 申请机构的专业化经营与主营业务
四、 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
五、 申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
六、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关联方
七、 申请机构的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八、 申请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九、 申请机构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的情况
十、 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 相关处罚和信用记录情况
十二、 申请机构涉诉或仲裁的情况
十三、 登记申请材料情况
十四、 结论性意见
《附件1:尽调清单》
2、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
特别提示所需文件
1、验资报告及银行流水(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目前1000万,实缴不得低于25%)
2、高管无犯罪证明(派出所开)、简历(需连续)、证件照、学历证明文件
3、管理人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工商机打材料
4、管理人的关联方及子公司
5、管理人制度齐全
6、网络舆情
7、是否有境外股东,外商投资企业批复
3、基金管理人提交协会办理“登记”
附件: ①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
②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③实际控制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④本身、股东、实际控制人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
⑤高管证件照、学历证明
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表格:①基金类型
②是否托管,若有则托管协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必备条款:
(一)【基本情况】合伙协议应列明如下信息,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1、 合伙企业的名称(标明“合伙企业”字样); 2、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3、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 4、 合伙期限。
(二) 【合伙人及其出资】合伙协议应列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缴付期限,同时可以对合伙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履行的程序作出说明
(三)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协议应列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应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合伙协议应列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同时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包括绩效分成)及报酬提取方式、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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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