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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区卫生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卫生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CS-1001-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车间、综合办公室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 围:厂区环境卫生。责任者:清洁人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程 序:1、生产厂区指物流通道、人流通道、绿化草坪、硬化路面、沟、锅炉房等。2、环境卫生要求为地面无积水、烟蒂、垃圾,无裸露泥地等;沟畅通,无淤泥等,各种沟盖板平整。3、各部门负责每天对划分的卫生区进行清扫。4、清洁人员每天对厂区内的人流、物流通道、硬化路面清扫,并及时将垃圾运走;绿化草坪定期洒水。5、厂区内不得抽烟、吃食物,或将食品、蔬菜带入。6、厂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东西。7、厂区内,不得带小孩入内;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8、厂区内人、物分流,各行其道,不得相互交叉、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