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关系? 公费医疗 1998年开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03年开始,新农合 2012年开始 大病保险 2016年开始 两保合一,整合城乡 保险业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07年开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业参与国家医保体系 2009.3.17,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009.6,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业深入 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 体系建设的意见》(保监发2009-71 号) 参与新农合经办、参与大病保险经营 2012.4,《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 (卫发2012-27号) 2012.8,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 2012-2605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 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 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1、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2、具有良好市场信誉,3、具 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4、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5、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 核算,6、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1、规范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2、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 力,3、加强与医保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4、可依托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简化报销手续,5、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6、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 方式改革,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 中国人寿公司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 实力源于努力 2002 2013 2014 2016 2018 2004 开始在江宁尝试承办城镇职 工大病保险。这是中国人寿公司 参与政府医保管理的第一次 尝试。 2004.4,开始在高淳 为政府经办新农合业 务,为全区32.95万 参合人群提供理赔结 算服务。 2013.3,承保江宁大 病保险,全省第二家, 全市第一家。此后两 次招标,均顺利承保。 2014.1,承保浦口大 病保险。2014.9,承 保高淳大病保险。 2016-2017,江宁、 高淳先后上线智能审 核经办系统。 2018年9月25日,成功 中标2019—2021年中国人寿 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