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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WUHANLANGOLDREALESTATECO.,LTD.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会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交易广场8楼)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4,8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月【】日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4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许晓明先生及武汉新天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月【】日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法定 要求外,控股股东许晓明先生及武汉新天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 2、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1月1日起,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由33% 下降到25%,将对本公司财务带来有利影响 3、根据国税发[]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及地方税收政策,本地房地产企业按照核定利润率(即按照预 售收入的相应比例作为核定的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待项目开发完毕后,税务 局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本公司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计提企业所得税, 与按照核定征收预缴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差异导致本公司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大 截止6月30日,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为9,574.20万元,主要系发行 人所得税计提方式与地方税收主管机关实际税收征收方式差异导致 本公司税收主管机关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硚口区国家税务局及硚口区地方税 务局为本公司出具了证明,发行人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报告期 内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最近三年不存在拖欠税款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国 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税收缴纳情况进行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