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守则
(20**年*月*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业主委员会守则是每位委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业主委 员会团结统一、完成工作的保证。为此,业主委员会制定十条规定, 经业主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 二十六条公示后生效。
第一条牢记就职誓言,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业主服务,做到一片 丹心,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第二条每位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平等,业主权益之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决策,全部实行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杜 绝武断。
第四条票决意识、票决习惯、票决方法是每位委员必备的意识、 习惯和方法。
第五条 讲事实、摆道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既不将自己意 见强加于人,也不随声附和。
第六条完全按照业主委员会决议办事,顾大局,讲原则,扶正 压邪,光明磊落。
第七条多出主意,多干实事,工作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第八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时刻接受监督,处处自我检查, 做到闻过则喜。
第九条绝不拿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利益作交易,若 有此类行为,自觉承担责任,依程序除名。
第十条勤奋拼搏,精诚团结,为业主赢得权益,为自己赢得成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