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年12月份直营公司总经理激励政策
依据2010年市场形势以及现在企业内定产值目标达成情况,为保障2010年末和2011年初企业现金流,特对2010年12月份签约产值对总经理的激励措施详细如下:
目标产值底限设定:
集团将以全国家装管理中心下发的各公司的目标底限为依据,以超过目标底限之上的产值(家装+设计费+家居)作为激励额度基准值来制定激励政策,具体底限目标产值详见下表:
序号
公司
2010年12月份低限目标产值1 包头公司
402 北京公司
1,2003 合肥公司
704 南京公司
1605 南宁公司
756 青岛公司
1507 石家庄公司
2408 长沙公司
859 太原公司
120 10 唐山公司
80 11
天津公司
150 12
郑州公司
200 13
重庆公司
190 14
沈阳公司
120 15
济南公司
70 16
大同公司
120 17
重庆佳天下公司
170 18
西安公司
75
19
无锡公司
30 合计
3345
2、激励办法:
超过目标底限之上的产值, 除北京公司之外的其他城市家装奖励1%,家居奖励0.5%,北京公司家装奖励0.5%,家居奖励0.3%。
3、兑现时间:
次月25日发放提成工资即时兑现。
4、特殊说明:
(1)家装签约必须交足首付款并录入ERP,方计为有效业绩,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对开工后有大额减项的(2000元以上),将在后续发放常规提成扣回多发部分;
(3)家居必须实收款方为有效业绩。
(4)对设计师的激励政策,各公司自行设定。
5、执行日期:
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集团人力行政中心
全国家装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