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至尊金墅苑一期工程
人防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德清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至尊金墅苑一期工程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自2010年07 月08日开始,至2011 年11月28日完成。工程质量达到(GB50300—2001)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工程勘察单位为浙江宏宇工程堪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清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地址位于南浔区人瑞路南侧、新城路北侧、江蒋漾路西侧。1#商住楼地下室战时为常6乙类人防地下室,平时汽车库,建筑面积:1938.81 m2,地上为12层商住楼,建筑面积:9414.66 m2,主要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235.7 m2,建筑工程等级:二级。
二、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
《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8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4、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单位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等供货单位签订的加工和购货合同
7、国家与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律、政策和规定。
三、本工程监理组织体系:
(一) 监理组织方框图
(二)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流程图
四、监理实施细则
(一) 施工初期监理实施计划: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组织体制,质保管理体系,人员配备及岗位分工,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2、审核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按规范和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频率送检,及时检查核验试验报告。
3、审核试验室的资质。
(二) 施工阶段的实施计划:
1、跟踪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和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规范、质检标准组织施工。
2、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分阶段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后,下道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前24小时,通知我监理组进行复验签证。未经监理组签证的一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
3、监理组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基础上抽检,复测签证。
4、施工过程中复验签证,坐标、轴线、标高复测,对所有预留件及预埋件的轴线、标高复核。
5、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抽验。
6、在施工过程中不间断进行质量巡视、监督、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7、遇到工程发现有质量问题,尽快解决在现场。属事故性质量问题,处理后及时上报;属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填写有关报表并参与质量事故巡查,负责检查质量事故处理,执行情况以及事故解决后,进行质量验收签证。
8、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按质、按量实施季、月进度。如出现有延误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调整,保证计划、工程的按期实施。
(三) 工程验收阶段:
审核竣工图纸及内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参加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