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商务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 则 4
第二章:商务部整车销售合同评审规则 4
第三章:商务部整车销售合同管理及报价规则 5
第四章:整车销售人员“一表三报告” 管理规则 5
第五章:NHL备件计划、订货、发运、结算工作制度 6
第六章:备件部管理制度(补充) 8
第七章:商务人员考勤工作制度 9
第八章:商务部保密工作制度 10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 则 10
第二章:产品设计开发研制程序 11
第三章:产品设计计划编制程序 13
第四章:设计、试验规范的编制程序 14
第五章:产品图样、设计文件的设计(编制)审批程序 16
第六章:设计输入控制 16
第七章:设计输出控制 17
第八章:设计评审 18
第九章:设计验证 22
第十章:设计确认 23
第十一章:设计更改 26
第十二章:标准化审查程序 27
第十三章:工艺部管理制度 28
第十四章:技术图书、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管理 35
第十五章:科技档案管理 36
国产化发展部管理制度 38
第一章:总 则 38
第二章:目标 38
第三章:立项 38
第四章:技术准备 39
第五章:确认供应商 39
第六章:技术谈判/商务谈判 39
第七章:样品 40
第八章:质量改进和对外联系 40
技术保证部管理制度 41
第一章:总 则 41
第二章:售后服务部各岗位工作程序 41
第三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46
第四章:技术准备部管理制度 47
供应部管理制度 47
第一章:总 则 47
第二章:计划、调度、生产 47
第三章:生产令号管理制度 52
第四章:零件流动卡制度 54
第五章:库房部管理制度 57
第六章:库房部定置管理制度 60
第七章:物资管理制度 60
第八章:特殊物资管理制度 63
第九章:燃料油管理制度 64
第十章:搬运、贮存与防护和包装的管理办法 65
第十一章:物资退库管理办法 66
第十二章:汽车货运管理制度 66
制造部管理制度 67
第一章:总 则 67
第二章:关于对“常明灯、常流水、违章使用电炉”的奖罚规定 68
第三章:设备管理 69
第四章:能源管理制度 73
第五章:起重吊装环链安全管理制度 74
第六章: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74
第七章:设备事故分析与处理办法 76
第八章: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评比办法 78
第九章:设备巡回上岗检查制度 80
第十章:设备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80
第十一章:桥式起重机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81
第十二章:生产现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4
第十三章:车间零件定制管理制度 84
第十四章:车间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4
第十五章:模具管理制度 85
第十六章:夹具管理制度 85
第十七章:焊接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85
财务管理制度 86
第一章:总 则 86
第二章:材料收发核算管理制度 86
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89
第四章:采购价格审批和采购招标比价制度 93
第五章:国外采购内控程序〈TEREX部分〉 93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96
第七章:对外投资及分公司寄售库的管理制度 97
第八章:编制财务报告 98
第九章:销售系统内部管理制度 101
第十章:物资出厂管理制度 102
第十一章:债权债务等结算帐户管理制度 102
第十二章:成本核算制度 103
第十三章:质量成本制度 105
第十四章:承揽加工及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106
第十五章:交际应酬费开支制度 107
第十六章:中方职工国内差旅费报销制度 108
第十七章:资产处理制度 115
第十八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116
第十九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与核算制度 117
第二十章:基建工程审批及项目招标制度 121
第二十一章:资金及贷款管理制度 121
第二十二章:出纳制度 123
行政管理制度 124
第一章:总 则 124
第二章:干部管理办法 124
第三章: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26
第四章:职工奖惩条例 131
第五章:关于半(全)年奖的发放规定 136
第六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137
第七章:对擅自离职和利用病事假从事第二职业人员的处理决定 137
第八章:职工非编待聘的暂行规定 138
第九章:通行证管理制度 139
第十章:实行职工上下班刷卡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 139
第十一章: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141
第十二章:结构工资制度 142
第十三章:医务室管理制度 155
第十四章:长途电话使用办法 156
第十五章:关于给职工发放午餐补助费的规定 156
第十六章:公文、信件、通讯系统的保密规定 157
第十七章:关于公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157
第十八章:加强车辆管理的规定 160
第十九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0
第二十章:技术安全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61
第二十一章:关于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162
第二十二章:起重吊装园环链安全管理制度 163
第二十三章:违反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164
第二十四章:关于对鞍山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165
第二十五章:产品车试车管理条例 167
商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暂空)
第二章:商务部整车销售合同评审规则
商务部销售合同评审职责: 为了进一步理解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合同.更好地满足用户及产品的技术要求,在签订整车销售合同之前,对合同进行评审:首先由市场调研情况和开发情况.根据用户需求.由签约当事人填写销售合同评审报告表,分发有关部门,填写评审意见并签字.商务部经理负责组织标书的评审。销售部经理组织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销售合同评审最终由商务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在进行评审活动时,应与任务下达部门或使用方交换意见。保证对合同各项条款理解一致,接口关系明确。
商务部销售合同评审项目:
将订购车型及数量进行评审,是否满足生产加工能力,由生产控制部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公司产品质量是否得到保证,由质量保证部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科研技术保证能力由技术开发中心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供应部门是否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由供应部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产品包装与发运能力,由商各部经理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对合同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由财务部经理认可,签字生效。
在上述部门经理认可签字生效后,由商务部经理审核鉴定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重大合同需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的修改: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合同修改要求,销售部应以文件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合同签约部门将合同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销售准备部存档。
特殊情况的处理:在异地签订合同时.签约人认为双方约定的条款能够接受,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征求部门经理的意见,得到同意后,方可签约。并且回公司后应及时补办合同评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