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三十四章
妇产科常用特殊检查
(第1、2、10节)
掌握唐氏综合征筛查的分类,筛查孕周;
掌握常见胎儿取样技术的种类和指征;
掌握超声检查在产科早中孕期的应用。
熟悉早孕期唐氏筛查和中孕期唐氏筛查的血清标记物;
熟悉NIPT的适应证;
熟悉羊水检查的适应证;
熟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了解不同胎儿取样技术的手术操作和并发症;
了解胎儿磁共振检查在产科领域应用的优势。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常用的检查方法
第一节
作者 : 孙路明
单位 :同济大学
一、产前筛查的常用方法
1. 产前遗传筛查的定义
通过可行的方法,对一般孕妇进行筛查,发现子代具有患遗传性疾病高风险的可疑人群,通常采用经济、简便、无创伤及安全的生化检测进行产前筛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产前筛查的原则
(1)被筛查疾病在被筛查人群中应有较高的发病率并严重影响健康,且有治疗或预防的方法;
(2)筛查方法应是非创伤性的、容易实施、且价格便宜;
(3)筛查方法应统一,易推广;易为被筛查者接受,被筛查者应自愿参与,做到知情选择;并为被筛查者提供全部相关的医学信息和咨询服务。
一、产前筛查的常用方法
(一)血清生化筛查
(二)无创产前筛查(noninvasive prenatal test,NIPT)
(三)产前筛查超声
中孕期唐氏筛查
1. 筛查孕周:孕15~20周
2. 筛查标记物:游离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F-β-hCG)、游离雌三醇(uE3)、抑制素A(inhibin A)、甲胎蛋白(fetal protein A,AFP)
3. 筛查方案:
二联:AFP+β-hCG
三联:AFP+β-hCG+uE3 / AFP+uE3+inhA
四联:AFP+β-hCG+uE3+inhA
4. 检测方法:放射免疫、酶联免疫、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化学发光法等
5. 非整倍体高风险人群的处理:建议进一步产前诊断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ONTD高风险人群的处理:接受规范化咨询、系统超声筛查、胎盘功能的评估
血清和超声联合筛查:早孕期唐氏筛查
1. 筛查孕周:孕11~13+6周,头臀径CRL介于45~84mm
2. 筛查标记物:
血清: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regnancy-associated plasma protein-A ,PAPP-A)、β-hCG
超声: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uchal translucency ,NT)
3. 筛查方案:
血清联合超声,评估胎儿罹患21-三体综合征和18-三体综合征的风险率
4. 结果判定:采用阳性切割值,高风险人群建议产前诊断
5. 早孕期筛查的优势:检出率高,假阳性低,及早对高危人群产前诊断
局限性:NT的质控对筛查结果的影响较大
无创性产前DNA检测
1. 无创性产前检测(noninvasive prenatal testing,NIPT):收集孕妇血浆中的胎儿游离DNA,通过高通量测序,比较待测孕妇与正常孕妇的数据,判断胎儿染色体数目异常
2. 适用疾病: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即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
3. 检测孕周:孕12~26周
4. 结果判定: 区分高危人群/低危人群,建议高危人群接受产前诊断
5. NIPT的适用人群:
(1)血清学筛查、影像学检查显示为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临界风险
(2)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者(先兆流产、发热、有出血倾向、感染未愈等)
(3)就诊时,患者为孕 20+6周以上,错过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或错过常规产前诊断时机,但要求降低 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风险的孕妇
产前超声筛查
我国中晚孕期超声检查采取分级检查,分为Ⅰ、Ⅱ、Ⅲ、Ⅳ级产前超声检查。
Ⅰ级产前超声检查: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异常的筛查。
Ⅱ级产前超声检查:按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Ⅲ级产前超声检查:为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解剖结构的详细检查。
以上是根据不同医院级别、不同医师水平、不同检查孕周而选择不同胎儿产前超声筛查级别,属于产前超声筛查。
Ⅳ级产前超声检查:即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属于产前超声诊断。
二、产前诊断的常用方法
胎儿疾病的产前诊断主要针对胎儿结构和胎儿遗传两方面。
(一)胎儿结构异常的常用产前诊断方法
1.产前诊断超声
2.磁共振成像
(二)胎儿遗传疾病的常用产前诊断方法
1.取样技术
2.实验室技术
产前诊断常用取样技术
(一)绒毛穿刺取样(chorionic villus sampling,CVS)
(二)羊膜腔穿刺术(amniocentesis)
(三)经皮脐血穿刺取样(percutaneous umbilical cord blood sampling,PUBS)
(一)绒毛穿刺取样术
1. 适应证:需抽取绒毛组织进行遗传学检查者
2. 禁忌证:
(1)孕妇有先兆流产症状
(2)孕妇有感染征象
(3)孕妇凝血功能异常
3. 手术时机:CVS通常在妊娠11周后进行,孕11周前进行CVS可增加流产、胎儿畸形等风险
4. 手术方式:超声引导下经腹和经宫颈两种穿刺路径
5. 手术相关并发症:很少见,包括胎儿丢失、出血、绒毛膜羊膜炎等
6. CVS的特殊性:大约1%胎盘细胞局限性嵌合现象(confined placental mosaicism, CPM),需进一步羊膜腔穿刺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