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办公楼物业服务委托书协议
委托方(简称甲方):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陕西照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业概况
本项目位于照金镇商业街区3号楼,为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建筑面积442.98平方米。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二条:公共服务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具体内容:
1、协助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做好办公楼内的公共秩序,实行24小时保安执勤;
2、办公楼内保洁工作;
3、电话及访客留言转告;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2017年2月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甲方办公区域内的清洁用品,耗材等物品由乙方根据需要提出计划,甲方购置;
4、向乙方工作人员无偿提供办公场所;
5、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3、负责编制办公楼物业服务标准及流程(确定人员上下班时间、假期类型、服务标准等);
4、向甲方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六条 乙方需按下列规定,实现目标管理。
1、公共环境:干净。
2、绿植:植物摆放、日常浇水。
3、保障正常的秩序。
第六章: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甲方每六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以双方签字确认汇总费用为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预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年度总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
第八章 其它
第十条 如双方服务质量、面积、服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另行商议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如甲方或乙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直接盖章后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