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离职管理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相关概念区分
开除
辞退、解雇
自动离职、辞职
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一、离职概述
离职类型区分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分
1、法律性质不同
2、解除是“主观所致”,终止是“客观所致”
3、解除具有“偶然性”,终止有“必然性”
4、行使程序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区分不同离职类型,注意不同的工作重点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因员工过错解除;
2、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2、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三、协商解除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已书面向员工告知录用条件;
2、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考核;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二、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二: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2、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3、该违纪行为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案例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若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2、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对总大损害进行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注意:下列条件不是并列关系,只要符合一个要件就可以)?1、劳动者同时与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五、因劳动者欺诈等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做好审查工作,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被刑事拘留后被解雇引发的劳动纠纷
刑事责任的范围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
2、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一览表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一、因员工患病解除
解雇患病员工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首先要确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期满后从事原工作,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另行安排工作,若仍不能从事,则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法定条件和程序
1、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注意事项:
调整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试用期解雇员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末尾淘汰
案例六:“末尾淘汰”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