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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榕政办规〔2023〕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 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已经市政府研究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0日 —1—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 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办事、 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州”,切实提升市场主体信 心,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创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打 造现代化国际城市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马上就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材料、审批结果全程电子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申请材料和 时间。完善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可容缺受理的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化营商环境进园区行动,做到办事不出园 区。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 突破。围绕“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加快推 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一网通办、 一网好办、一网协同、一网共享”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 直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规范透明,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对企业登记高频事项推行“一件事打包办”套餐服务。营造公平 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提高 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督效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 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建立健全大 数据分析监测和实时预警机制,实现对电子招投标全程闭环管理。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 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公平公正,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 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常态化 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建设福州数 字金融审执中心,建立金融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流程, 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慎用 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羁押性措施。充分发挥我市知识 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 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鼓励和指导本地争创商业 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 —3— 动工作体系,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 院、市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 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协调的开放环境 加快探索制度型开放,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国政策、规则、 标准对接和服务贸易合作,打造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 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贸易与 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区域经济结构向国际先 进水平转变,提高应对国际投资变化趋势和承接地区产业转移能 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福州港江阴港区5G智能化集装箱码 头等数字基建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港口物流服务信息化深入运用, 提升港口作业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市通 管办、市工信局,榕城海关、长乐机场海关、马尾海关,福州港 务集团、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柔性执法,打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提升监管透明度。严格落 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加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出《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 —4— 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事项审批和 监管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 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慎实施。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