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11.220B 4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T 2792—2016 动物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Rabies 2016-12-30发布2017-01-3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4/T 2792—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阜阳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界首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岳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庆市畜牧兽医局太湖县新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标准起草人:何长生朱良强王桂军占松鹤王军陈静余霆周迎春沈艳杨杰陈曦王倩王南山宋灿明王立王维周海兵I DB34/T 2792—2016动物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狂犬病的诊断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一切从事动物饲养隔离运输以及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农牧发〔1999〕18号犬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1〕24号猫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1〕24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3诊断3.1流行特点3.1.1易感动物人和温血动物对狂犬病毒都有易感性犬科猫科动物最易感3.1.2传染源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这些动物的唾液中含有大量病毒3.1.3传播途径本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动物亦可通过皮肤或粘膜损伤处接触发病或带毒动物的唾液感染特殊情况下也可通过尘埃或气溶胶传播3.1.4潜伏期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 6 个月短的为 10 天长的可达一年以上3.1.5发病季节本病多呈散发无明显季节性但春夏季较秋冬季多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