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67.106.10 DB41 ×60 河 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177—2015 有机白酒生产技术规范 Produ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Organic chinese spirits 2015-12-30发布 2016-03-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177—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酒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酒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书民、陈新建、卢振营、孙西玉、柯涛、王永亮、李学思。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贤、袁启伟、胡绍武、王洪彬、吴克建、郭远。 I DB41/T 1177—2015 有机白酒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白酒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厂区环境、厂房与设施、设备和器具、人员要求与培 训、卫生管理、物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白酒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1988 GB 96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白酒厂卫生规范 GB/T 10345 GB/T 10346 GB 13121 白酒分析方法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30.1有机产品第一部分:生产 GB/T 23544 GB/T 24001 GB 24694 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玻璃容器 白酒瓶 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 50016 GB 5069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和GB/T19630.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粮谷 按照有机产品标准生产,并达到有机产品标准要求的粮谷。 1 DB41/T 1177—2015 3.2 有机白酒 以有机粮谷为原料,按照有机产品加工规定,经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通过有机产品认证 并达到有机产品标准要求的白酒。 4 厂区环境 厂区环境应符合GB 8951-1988中4.1和GB 14881-2013中第3章的规定。 5 厂房与设施 5.1 厂区布局 建筑物及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布局合理,分离、分隔措施适当,无交叉污染;生产区与生活区,应 保持距离或分隔;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粮食库、粮食晒场、物料仓库、白酒生产加工区域、 原酒库、勾调半成品区和成品区,必要时各生产工序应分别设有物料运输和员工通道,避免原料与半成 品和成品在贮存、运输、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厂区周围应设立适当的防外来污染的隔离设施。 5.2 厂区建筑、场地和设施 厂区建筑、场地和设施的设计与材质应能满足有机白酒生产工艺、卫生管理、隔离防护、设备维修 的要求,人流和物流设置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5.3 安全消防设施 厂房设计和设施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694的规定。 5.4 卫生设施 5.4.1 废水、废气、废物处理设施 应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地面废水排出口应与生产设备保持适当距离, 排水口设有滤网和存水弯头。排水沟和污水管的设计和结构应能防止逆流,废水经高清洁区逐步流向低 清洁区,最终排至废水处理系统。应有远离生产车间的废物存放设施。 5.4.2 更衣室 应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更衣设施,并与员工清洁、消毒设施邻近;室内照明和通风良好;在 室内应设橱衣柜、鞋架、穿衣镜等,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5.4.3 淋浴室 应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淋浴室。 5.4.4 厕所 应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厕所,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厕所地面应平整、无积水,便于清洁消 毒;内部和门窗设有防有害生物装置,厕所门朝内开并能自动关闭;具有冲水装置和洗手设备;废水管 道具有防有害气体产生、有害动物侵入及排水管堵塞装置;坑式厕所必须远离白酒生产车间25m以外。 2 DB41/T 1177—2015 5.4.5 清洁、消毒设施 生产车间进口处和车间的适当位置应有冷(热)水清洗和消毒设施,以方便员工随时清洁;应采取 必要的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清洁与消毒设施的下水管应引入排水管,并有防止 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水管堵塞装置。 6 设备和器具 6.1 材质 凡与有机白酒生产接触的设备、管道、涂料、工器具和容器等,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和有机产品规 定的材料制成。 6.2 生产加工设备和工器具 应有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生产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设计应符合生产加 工要求,便于生产操作、维修,并易于清洁消毒。生产加工设备之间要合理布局,衔接顺畅,避免交叉 污染。 6.3 监视和测量设备 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各生产工序应根据其工艺技术要求配备合适的监 视和测量器具;质检部门须按照有机白酒检验项目配备检测仪器,检测设备与自检能力相符,检验设备 的精确度和灵敏度符合有关检验要求,并定期检验校准。 6.4 特种生产设备 应有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制度,专人专职并保持档案记录。 7 人员要求与培训 7.1 人员健康 按照GB 14881-2013中6.3.1的规定执行。 7.2 人员要求 7.2.1 7.2.2 7.2.3 企业应建立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生产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白酒生产经验和相应的工艺技术理论知识。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鉴别各工序异常生产的能力;检验人员应能具备根据检验项目要求对原材 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和卫生指标作出正确检验分析的能力。 7.2.4 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白酒生产卫生专业知识。 7.3 人员培训 7.3.1 应建立有机白酒生产各工序岗位的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对有机白酒生产的参与者进行相应有 机白酒生产理论知识的培训,并记录归档。 7.3.2 新进员工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有机白酒生产相关工作。有机白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