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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方:东莞市艺特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产受让方:东莞市泽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业务,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3、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固定资产所有权: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2、存货:
3、无形资产所有权:目标企业“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专利号:。
(详见附件一——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债权债务、员工安置处理条款
1、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2、目标企业员工由乙方全部接收,甲、乙双方作好员工的安置工作,乙方接收员工后应在劳动合同中承认将员工入职甲方的时间作为员工入职乙方的时间对待,如乙方在接收员工后违法解除员工的,应当按照该被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自入职甲方之日的时间计算工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其余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万元,于本合同签订且甲方资产转让给乙方完成后支付。
第四条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2、甲方股东会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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