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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C 019A/O 第 2 页 共 5 页1目 的 为了加强各单位对生产事故的重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 发生,调动各单位对预防事故、及时处理险肇事故的积极性,保证生 产有序进行,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及范围 2.1生产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工艺、岗位操作规程、设 备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隐患未能发现、排除,导致产 品报废及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生产事故(如若定性为设备、质量、工 伤事故的,按其相应的事故管理制度处理)。 2.2范围 2.2.1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人为责任 操作失误而发生的事故。 2.2.2 因工艺制定存在问题导致的生产事故。 2.2.3 由于操作设备、设施失误或点检、维护责任不到位等其他 失职行为造成生产中断,动力供应中断。 2.2.4 由于原材料配件等供应不足、拖期,中断严重影响生产, 定性为生产事故的。 2.2.5 因生产各环节设备、配件、消耗件在规定使用周期内(排 除产品质量因素)损坏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 3生产事故等级确定 根据生产事故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和影响程度不同,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生产事故依次分为:“一般生产事故”、“较大生产事故”(归 类为一般生产事故)、“重大生产事故”、“特大生产事故”。 3.1 一般生产事故:生产损失在10,000-20,000元以内的。 3.2 较大生产事故:生产损失在20,000-100,000元以内的。 3.3 重大生产事故:生产损失在100,000-200,000元以内的。 3.4 特大生产事故:生产损失在200,000元以上的。 4生产事故损失计算 JT—SC 019A/O 第 3 页 共 5 页事故损失总额包括:设备、设施修复费;耗时、减产损失费;产 品降值损失费;动力介质造成停产损失费用。 4.1 设备、设施修复费:为更换、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发生的 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和事故处理费用等。设备损坏严重无法 修复的,按现设备的固定资产现值计算。 4.2 耗时减产损失费:因事故影响减少的数量、进度所带来的经 济损失,按单位产品利润乘以减产数量计算。 4.3 产品降值损失费:产品价值乘以损失数量减去残值进行计算 (均按公司内部计划价格计算)。 4.4 动力介质造成停产损失费:按影响生产单位减少的产品数量 或停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计算。 5考核要求及报告程序 5.1 各类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准确地向制造部和生产管理部总 公司逐级汇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 5.2 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抢救,由于不负责任或 组织不利加大事故影响程度和财产损失,对责任单位加罚5000-10000 元。 5.3 确定为一般生产事故或较大生产事故的由制造部、生产技术 部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发生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填报《生 产事故报告单》,制造部对事故单位负责给予考核,生产管理部负责 监督执行,4天内制造部需将《生产事故报告单》一份报生产管理部 备案并由生产管理部报运营管理部。 5.4 发生重大以上生产事故,生产管理部直接参与组织分析会, 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监督,跟踪事故处理结果,制造部须在 6天内上报《生产事故报告单》和“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由生产管 理部审核,确认后备案并上报生产副总裁审批并报运营管理部对事故 单位给予考核。 6事故考核标准 6.1 一般生产事故为20元/人,重大生产事故为50元/人,特大 生产事故为100元/人。(按公司《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JT—SC 019A/O 第 4 页 共 5 页6.2 小于一般的生产事故,各生产单位自定内部考核标准。 6.3 一般生产事故和较大生产事故由制造部制定对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的考核标准。 6.4 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考核事故发生单位全员50元/人,对生 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为1000-2000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为500-1000 元罚款。 6.5 发生特大生产事故,考核事故发生单位全员100元/人,对 事故主要负责人,视事故影响严重程度,扣除当月工资直至开除。对 事故次要责任人及其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给予100元-20000元罚款及 降职、免职等处理。 6.6 生产事故发生后,制造部及所属责任单位,应组织、认真分 析,按时间要求填报《生产事故报告单》汇同“事故分析报告”一并 上报。漏报、迟报,按《专业管理考核细则》予以考核。 6.7 生产事故考核为《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内容之一,为年 度评价单位和各级主管绩效的重要依据。 7附则 7.1本制度附件 附件一《生产事故报告单》 7.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7.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JT—SC 019A/O 第 5 页 共 5 页附件一: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 生产事故报告单 事故名称 事故单位事故等级 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事故 经过 及原 因分 析 事故 责任 及整 改措 施 事故单位(盖章)签字: 年 月日 分厂 部门 处理 意见 制造 部负 责人 意见 生产 管理 部意 见 生产 副总 裁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