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CHOUCHIN
東莞市洲進鐘錶有限公司
CHOU CHIN WATCH & CLOCK CO., LTD
版本
第1版
製作日期
2012-9-25
吸烟管理规定
頁次/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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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公司整体形象,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和他人的健康,制定本规定。一、实施对象
公司所有人员和来访人员
二、禁烟范围
1、公司公共区域(通道)
2、所有部门、生产车间
三、实施细则: 1、上班时间在吸烟区吸烟时间段为:上午:10:00~10:30 下午:3:00~3:30。
2、吸烟期间需佩带离岗证;未佩带者发现一次贡献10元。
3、在允许的吸烟时间段期间,每个人吸烟时间设定为5分/次,上午与下午各一次。若发现超过一次贡献20元一次。
4.吸烟人员未按规定做好吸烟点的卫生保洁工作,发现地面有烟头、烟灰的,每发现一次由吸烟者贡献10元;责任无法分清的,由本部门或班组人员承担。
5、人员流动吸烟或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的,由所在部门给予说明,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告知被访人并限其离开。
6、禁在公司的公共区域(通道)流动吸烟,进厂上班、下班离厂时禁止边走边抽,每发现一次贡献50元
7、各部门、车间应认真检查,发现在禁烟区吸烟行为:第一次贡献50元,第二次贡献100元,第三次贡献150元,以此类推;发现乱丢烟头、烟灰的,第一次贡献10元,第二次贡献20元,第三次贡献30元,以此类推;班组长、部门主管吸烟的,按规定双倍贡献。
四、说明
1、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禁烟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负责对全公司的吸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通报工作。
3、在禁止吸烟场所内,所有被动吸烟者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其它人员有权向行政部举报吸烟违规行为。
核准:
审核:
作成: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