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规划修编的背景
我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城市空间,2009年建设用地已达到210平方公里,已超出《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96版)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一)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新型城镇化”更要求加快构建以呼和浩特为中心的包、鄂、乌都市圈,进一步增强城镇群的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力。目前,该都市圈已具雏形,但仍需加强引导和整合,以实现地区的协调发展,使其成为自治区参与区域竞争的中坚力量。
(二)火车东站的建设、白塔机场的扩建、引黄入呼工程、环城高速公路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变了城市的外部条件与内部环境。城市二环路的建设,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的迁址,博物馆、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一大批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需要城市空间布局进行结构性调整。
(三)《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96版)以2000年以前的行政区划为依据编制。2000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调整呼和浩特市辖区行政区划,取消原郊区,为城市向外围拓展提供了更为宽裕的空间。
(四)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对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
我市于2003年在取得建设部批准修编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后,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年~2020年)先后经市人大、自治区建设厅审查后,于2009年11月通过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审查。从2009年底至今,市规划局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密切配合,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审查意见,积极推进总体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目前总体规划成果草案已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需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网上公示等方式征求市民意见,通过公函和部门协调会等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在下一步的《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年~2020年)成果报批过程中,我市将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
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路及重点
(一)修编的思路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
版权所有: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2025 客服电话: 0411-88895936 18842816135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