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财务管理 仪 态 举 止 仪 态 举 止 现金管理制度 门店费用报销制度 营业款解款 备用金及保险 箱管理 营收款缴款及 保险箱交接、 管理的稽核 一、现金管理制度 所有门店每天(含节假日)解缴营业现金一次,即下午16:00点前将昨天全部的实收现金解缴公司规定银行,法定节假日16:00前解缴到指定银行。 到银行解缴实收现金时,必须由当班管理组(根据排班表事先安排)负责至银行解款。 如发生特殊情况不能解缴昨天的实收现金,必须提前报营运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操作,否则一次罚款50元。 营业款解款 备用金及保险箱管理 备用金由门店指定店长保管,存放在保险箱内。只可用于门店收银找零、门店零星小件的采购等应急用款,任何人不得挪为他用,店长私自借给他人的,由店长自己负责。现金店长岗位变动时需通知财务部,由会计或督导监督交接,需填写《店长备用金盘点表》,由交接双方确认签字。 保险箱只可存放营收款、找零备用金、零用备用金、有价证券(如各类美食券)、发票、各类证照原件、店章、员工健康证原件。 非24小时营业的门店在当天营业结束后,将现金营收存放在空白信封里并封包,同时由当班管理组、收银员在骑缝处签字后存放在保险箱。第二天早班管理组在接班时,除清点找零备用金、零用备用金等存放在保险箱中的物品外,同时清点未缴银行的现金营收款封包数量并查看、确认骑缝处的签字(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