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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贯彻国家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银顺、方占岭、张建国、王进全、李虎、吴锐、陶军平、程龙、兰春天、苗则庭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张勋奎、陈继录、侯国力、阮大伟、金耀华
本标准批准人:刘顺达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目标、组织体系、责任制、定期工作、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台账建立的标准和规范,系统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集团公司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即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原则;逐级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集团公司系统要逐级建立“专业管理、岗位负责、全员参与、统一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即以专业技术管理为基础,生产、管理岗位全面负责,全体员工人人有责,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监督的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不发生火灾事故;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100%。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发电企业,以及承包公司系统发电生产工作的外委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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