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高力集团(地产、家居、汽车)行政人事员工驻外管理办法》(12页).rar
一、目的
为满足集团的跨区域发展要求,并对相关的管理流程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1. 快速搭建新子公司管理团队,从而实现业务正常开展;
2. 对各子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
3. 实现人力资源在全集团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高力集团及子公司及专业市场。
三、派驻外相关定义
1. 派驻外定义
由集团派驻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或者行政人事部)在项目公司/
职级为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的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集团安排其从原工作地(招聘所定工作地)派往其它地区工作,且新工作级别不低于副经理级者(技术类专家无此管理职级要求)为派驻外,其中:
编制在集团总部者,称为"外派"人员;
编制转至所驻公司者,称为"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