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1、室外给水工程
1)检查各种管材及阀门等的质量合格证书,确保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入现场。
2)给水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坐标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标高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3)给水管沟的沟槽中线、槽底标高、顶宽、底宽及边坡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焊接钢管的焊接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焊工应有焊工证。
5)埋地钢管、明露钢管和金属支架应分别作好防腐和涂漆处理。
6)给水铸铁管的承插接口结构和所用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7)管道基础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天然地基、沙基础、混凝土基础或桩基础,如设计未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基础形式。
8)给水管道不得穿越污水构筑物,给水管与污水管的垂直及水平间距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9)给水管道试压段长度不应超过1000米,实验压力及允许渗透应符合验收规范,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冲洗消毒,放水冲洗后,管内冲水24小时,由施工单位取水化验,化验合格则可不消毒,如不合格,则须进行消毒。
11)给水管道沟槽回填土的要求可按排水管道回填的要求执行。
12)室外消防栓井、水表井井室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mm;在高级和一般路面上的井盖表面应同路面相平,允许偏差±5mm;无路面井盖应高出所在地坪50mm。重型和轻型井盖不得混用。
2、室外排水工程
1)排水管材应有质量合格证书。
2)排水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坐标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标高偏差不得大于±10mm。
3)管沟开挖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做挡土支撑,防止塌方事故。
4)参照当地的一般做法,对管座与止水带如无特殊要求,可按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
5)管道接口应先凿毛。
6)排水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或其他构筑物时,应有具体的施工方案。
7)检查井的井身尺寸、井底标高、勾缝规定及井盖安装等,都应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以内。
8)污水和合流制管道都必须做闭水试验,其渗水量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9)管顶覆土压实依据不同的路面要求分别处理,如土壤的压实度无法达到要求,可采用石粒回填等措施。
3、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各种给水管材、水表等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监理必须抽样检查,以保证产品合格。
2)给水管道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管道及管道支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给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吹洗并检查吹洗记录。
5)管道坡度的正负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6)管道的螺纹加工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7)钢管的法兰连接应对接平行、紧密,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8)非镀锌钢管的焊接口应平直,焊波应均匀一致,焊缝表面应无结瘤、夹渣和气孔,焊接加强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9)的安装间距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排列整齐,支(吊、托)架与管道接触紧密。
10)埋地管道防腐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表面平整、粘帖牢固、无皱折、空鼓、滑移及封口不平等现象。
11)管道、箱类及金属支架涂刷前应除锈,油漆种类、油漆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现象。
12)给水管道的安装误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13)室内水表和阀门的安装应按图施工并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4、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1)室内排水铸铁管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