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沉井和沉箱工程
一、专业工程特点
沉井和沉箱都是在地面(地坑)上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制,待达到一定强度后下沉至土中或水中就位的地下或水下工程。
1.沉井工程具有以下特点:沉井结构截面尺寸和刚度大、承载力高、抗渗、耐久性好,内部空间可资利用,可用于很大深度的地下工程施工中,深度可达50m;施工不需复杂的机械设备,在排水和不排水的情况均能施工;可用于各种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当沉井尺寸大时,制作和下沉均能使用机械化施工;可在地下水很大、土的渗透系数大,难以将地下水排干,地下有流砂或其它有害土质情况下施工。沉井比大开挖施工,可大大减少挖运、回填的土方量,因此可以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费用。
缺点是:施工工序较多、施工工艺较复杂、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格。
2.沉箱工程的特点:
沉箱工程是将水下工程的结构物改为在地面上进行预制,其质量易控制;沉箱在预制达到一定强度后可具有自浮能力,方便进行水上搬运,其结构裁面尺寸可以做得很大,适应于水下大型结构工程;由于可避免进行水下施工,可以大大降低施工费用。
缺点是:施工工序多,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质量控制(特别是水下就位准确性控制)要求严格。
二、沉井和沉箱的监理工作流程
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材料报验→工序报验(沉井、沉箱预制、下沉、就位)→现场检查、检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阶段性验收、质量评定。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质量事前控制:在工程开工前,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准开工;同时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设备的质量进行签证认可,才准在工程中使用;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质量事中控制:在沉井、沉箱在地面进行预制的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按照钢筋混凝土质量控制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和旁站;对沉井、沉箱的下沉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下沉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尽要能使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质量事后控制:沉井、沉箱下沉就位密封后,存在问题都已经解决,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求和目标值
(一)材料要求
(1)水泥:宜用32.5级或42.5级普通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标号及出厂日期。凡过期水泥、受潮或结块的水泥不准使用。
(2)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不得含有垃圾、泥块、草根等。
(3)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碎石或卵石。石子级配粒径以5~40mm组合为宜,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2%。
(4)水:一般饮用水或洁净的天然水。
(5)钢材: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符合钢材技术指标的规定方可使用。
(6)外加剂:根据不同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后应用。
沉井、沉箱工程中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钢壳制作等分项工程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沉井制作
1.检查内容
刃脚支设及井壁制作。
2.质量控制
1)刃脚支设:
(1)采用承垫木方法制作沉井时,砂垫层铺筑厚度应根据扩散沉井重量的要求由计算确定,并应便于抽出承垫木。刃脚下的承垫木数量、尺寸及间距应由计算确定,承垫木铺设应牢固、对称,并应使顶面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
(2)直径(或边长)在8m以内的较轻沉井,当土质较好时可采用砖垫层;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