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表1.1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量:本单元开挖工程量(m3)。
检查项目:项次2的质量标准栏须填写设计坡度。本例为1:0.5。检验记录栏要将检验情况简要记录下来,以便与质量标准比较,不能只填“符合要求”或“合格”。
检测项目;坡面局部超欠挖分为两项,本例斜坡长度<15m,故将实测值写在项次2相应的检测栏内。
总检测数量:500m2 及其以内,不少于20个;500m2以上不少于30个;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 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评定意见:“一般检查项目”后面的空格填“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视一般检查项目的“检查记录”而定。
质量标准:在主要检查项目(有“△”号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查项目(无“△”号的)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总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即评为“合格”。若一般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并且检测总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则评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