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药品公司药品销售与处方管理制度DOC

药品公司药品销售与处方管理制度DOC

国光电器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大小: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2页)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5/3/5(发布于广东)

类型:积分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积分:8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药品公司药品销售与处方管理制度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北京昌平小汤山供销合作社药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文 件 名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编 定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组
生效日期
1. 目的: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本药店经营药品的销售工作。
2. 范围:本药店经营药品的销售。
3.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销售人员。
4. 内容:
4.1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经过药品有关专业知识及销售知识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药品销售人员应熟悉所售药品的性能、规格及有关法规制度,能够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发生用药事故。
4.3门店药品销售的管理:
4.3.1药品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4.3.2在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3 销售处方药时,由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
4.3.4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4.3.5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4.3.6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4.3.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销售人员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4.3.8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有关知识如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4.4处方药需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否则不得销售处方药。
4.5处方调配人员调配处方前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药品处方进行审核。
4.6对于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中有疑问的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调配。
4.7处方调配人员在调配处方过程中,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4.8药品处方的调配人员和复核人员均应在药品调配处方上签字。
4.9对于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处方调配人员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并对顾客耐心解释不能调配、销售的原因。

版权所有: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2025 客服电话: 0411-88895936 18842816135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