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海尔地产投资项目团队激励办法
第一条 投资项目团队资质应符合海尔地产公司人力要求,并将团队人员任职资格(包括工作经验、能力、技能、学历、素质等)报海尔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过海尔地产和海尔集团通过后方可组建项目团队。
第二条 投资项目实行责任制,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策划、项目开展、项目运作、风险控制和收益测算实行全过程负责。
第三条 每年年底,海尔地产公司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前期项目成本控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其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第四条 项目奖励机制
第一款 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并且项目提案最终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立项的人员直接给与1-2万元的奖励。
第二款 对投资项目严格把关,市场调研信息充分,规避或降低投资项目风险,积极参与项目攻关,协调关系,最终项目成功立项的投资团队给予奖励,投资项目团队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对于重点项目(是否是重点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确定),投资团队奖励总金额可上浮30%-50%
项目直接负责人:3-5万元
其他主要负责人:2-3万元
项目辅助人员;0.2万元-2万元
其他人员:由地产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三款 项目人员在项目期间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五条 项目处罚机制
对未按期完成投资项目调研和辅助决策信息收集、文件编制文件工作的项目团队成员,按拖期时间及目标评定状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或停职。
每拖延一天,扣除项目奖金100元。
信息收集不完善,辅助投资决策文件编制出现重大错项、漏项,将在绩效考核评定中体现,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与通报批评或停职。
第五条 备注
海尔集团人员的激励参照海尔集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