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北京元洲装饰红星店2011年目标责任状
委状方:北京元洲装饰石家庄分公司
承状方:北京元洲装饰石家庄分公司-红星店
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全面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特对公司各部门2011年度的工作目标签订如下责任状:
责任期限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责任对象 :北京元洲装石家庄分公司-红星店
工作目标:
为确保公司整体既定目标的实现,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号召,在公司统一安排下,保证完成2011年家装业绩1151万、集成业绩580万、设计费42.2万的目标产值任务。
目标考核:
本责任状由公司总经理监督,考核小组审评;
承状方要结合实际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实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各个阶段,实行定人、定责任、定进度,全方位跟踪、快节奏推进;
4) 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任务者,责任方应认真总结反思,及时反馈情况,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任务者,考核方将视情况对责任方给予免职等处理;
委状方代表签字: 承状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承状方、委状方及公司行政部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