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兴 元 丽 都 项 目 分 公 司 文 件
兴都(2005年)呈第002号
关于刻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的报告
董办呈董事长:
随着兴元丽都项目分公司的成立,对内对外的运作,项目分公司需刻印成都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元丽都项目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林振兴)私章,以上三枚印章保管人由总公司决定,妥否?敬请批示。
特此报告!
兴元丽都项目分公司
2005年2月23日
丽都项目
审 计 部
董 办
董 事 长
经办
经 办
经办
审核
审 核
审核
负责
负 责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