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
签约针对总经理的激励政策
为了激励淡季签约,现特对2009年12月份和2010年1月份签约产值对总经理的激励措施详细如下:
目标产值底限设定:
以全国家装下发的各公司的目标底限为依据,超过目标底限之上的产值作为激励额度,仅指家装产值,详见下表:
序号
城市
12月家装目标产值底限
1月家装目标产值底限1 北京
400 4002 天津
70 703 大同
60 604 太原
60 605 唐山
20 206 石家庄
70 707 青岛
60 608 南京
60 609 合肥
30 30 10 济南
30 30 11
重庆
80 80 12
重庆佳天下
100 100 13
南宁
40 40 14
郑州
60 60 15
沈阳
50 50 16
包头
15
15
17
长沙
60 60 累计
1265
1265
2、激励办法:
超过目标底限之上的产值, 除北京公司之外的其他城市奖励1%,北京公司奖励0.5%。
3、兑现时间:
次月25日发放提成工资即时兑现。
4、特殊说明:
(1)必须交足首付款计为有效业绩,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对开工后有大额减项的(2000元以上),将在后续发放常规提成扣回多发部分;
(3)家居产值及设计费不在此激励范围内。
(4)对设计师的激励政策,各公司自行设定。
5、执行日期:
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止。
集团人力行政信息中心
全国家装管理中心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