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护理质量考评制度 第一条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护理部、科护 士长组成。 第二条按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要求制定质量考核标准。 第三条护理部每季度对各护理单元按标准进行全面护理质量考 评一次,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改正,组织复查,问题严 重的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或院例会上通报。 第四条科护士长组织本系统病区护士长,对所管辖病区护理质 量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病区护士长组织质量质控小组每月对本病区护理质量进 行检查考核及对每位护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记录,与绩效考核挂 钩。 第六条护理部质控组、大科护士长不定期对各病区护理质量随 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并与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