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技术交底
编 号
工程名称
2011年渝中区主干道建筑立面和居住区综合整治工程长滨路51-79号及圆通寺1号、解放东路153号片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抹灰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施工前班组长对所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2.施工前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
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3.抹灰工要配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和
使用防护用品;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
中对违章操作行为要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讲评;
5.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
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
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
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
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9.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抢救工作必须在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救;
10.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编 号
工程名称
2011年渝中区主干道建筑立面和居住区综合整治工程长滨路51-79号及圆通寺1号、解放东路153号片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抹灰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
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脚手架上的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m2,集中载荷不得超
过150Kg/m2);
13.采用井字架、龙门架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防护是否齐全、牢固;
14.在脚手架上进行外墙抹灰时,脚手架必须验收合格。脚手架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系在专用保险绳上;
15.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时,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清理干净;
16.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17.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
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8.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 块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编 号
工程名称
2011年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