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定义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项目法人,拥有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二)监理概念要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2)阶段范围。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监理,主要是施工阶段监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2.科学性 3.独立性 4.公正性
三、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综合效益的原则
五、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法
1.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
基本内容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
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六、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七、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八、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九、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