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办公用品分类
第2条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汽车等;
(二)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三)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等;
第三节 办公用品的申购
第3条 公司各部门分别在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前,根据部门实际需要制定《半年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部门总监签字后,填写《器材申购单》,经总裁办主任签字、总裁审批后,交供应部统一购买;
第4条 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时,需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签字;
第5条 各部门临时采购的急需办公用品或者超出半年计划范围的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总监填写《器材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或超出计划的原因,经总裁办主任签字、总裁批准后交供应部统一购买;
第6条 新入员工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第7条 新入职行政人员,总裁办发放的配套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
第四节 办公用品入库
第8条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总裁办、供应员、仓库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仓库人员负责登记入库;
第9条 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供应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五节 办公用品发放
第10条 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簿》,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第11条 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总裁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领取;
第12条 中性笔、圆珠笔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每人半年限领一支;
第13条 办公用品使用、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成本。
第六节 办公设备管理
第14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供应部统一购买。
第15条 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总裁办。
第16条 各部门将领取回的办公设备要及时编入《固定资产盘点表》,领用人登记,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节 考核标准
第17条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而影响本部门业务,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第18条 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申购,如超出范围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18条 各部门在其他部门复印、打印时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打印缘由、张数以及日期,若打印过程中有浪费纸张现象,必须注明浪费原因及浪费张数。
第20条 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罚款。
第21条 员工离职时应由部门其他人员与总裁办人员检查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的,从应发工资中按市场价扣除,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总监代管,若有损坏或丢失部门总监负责;部门总监离职时,其办公用品由部门其他人员共同代管,若有丢失或损坏部门人员共同负责,部门有新员工入职时,转让给新员工使用(新进人员可领取消耗性办公用品)。
第22条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