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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加大总裁调控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除总裁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优秀员工高质量的工作绩效是享受津贴的依据。
2、总裁统一调控原则。本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额度、调整均由总裁决定。
第四条发放程序。公司总裁根据员工的突出表现,向人力资源部下发《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津贴通知书》,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发放方式。本津贴作为员工薪酬的重要补充部分,随月薪一起发放。
第六条管理方式:
1、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津贴的收取、核算和发放,为确保总裁特别津贴的足额提取和安全使用,财务部门设专人专户,专项核算。
2、公司资金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须定期将津贴的发放情况向公司总裁办公会汇报。
第七条本办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条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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