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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快地发展,鼓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公司的现有状况及市场情况,特就公司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含税);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成员实行年度津贴制(含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及津贴由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发放,年薪的发放采用每月发放年薪总额的5%,如当年实现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则于每年三月发放剩余部分;如当年未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则剩余部分不予发放。津贴于每年三月一次性发放。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及津贴不得重复领取。在公司领取津贴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与本公司有关的会议及活动的费用由公司负担,其它与公司无关的费用,不得在公司开支。
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年薪(含税)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100万元
总裁:80万元
常务副总裁:35万元
副总裁:25万元
财务总监:15万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年度津贴(含税)具体标准如下:
副董事长:5万元
董事:2万元
监事会主席:2万元
监事: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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