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商业疏散宽度计算 商店建筑面积分配比例 表3.1.2《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 筑面积分 配比例 建筑面积 >15000 营业面积 仓储 > > > 0.34 0.45 0.55 < < < 0.34 0.30 0.27 3000~15000 <3000 商店疏散人数计算 商店疏 散人数的 计算原则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 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耐火等级 多规关 于每100 人疏散宽 度的规定 楼层位置 一层、二层 一、二级 0.65 地上三层 0.75 1.00 0.75 1.00 地上四层及以上各层 与地面出入口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与地面出入口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表5.3.17-2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多规疏 散人数换 算系数 楼层位置 换算系数 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地上第一、二层 0.85 地上第三层 0.77 0.80 高层建筑每100人疏散宽度及疏散最小净宽度的要求 规范名称及版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高层建 筑每100 人疏散宽 度及疏散 最小净宽 度的要求 6.2.9 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 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表6.2.9的规定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 表6.2.9 高层建筑 医院病房楼 居住建筑 其它建筑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1.30 1.10 1.20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 5.3.1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5.3.13规定; 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之间时,按表5.3.13的规 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的规定减少2m; 3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 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处; 《建筑 设计防 火规范 》(GB 50016- 2006)中 的规定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 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表5.3.13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 《建筑 设计防 火规范 》(GB 50016-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名称 一、二级 三级 20 四级 - 一、二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35 35 40 20 20 22 22 2006)中 医院、疗养院 的规定 30 - 学校 30 - 其他民用建筑 35 25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 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和本表附注1的规定增加25%。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 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6.1.5 高层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安全疏散距离 《高层 民用建 筑设计 防火规 范》( GB 50045- 95)中的 规定 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