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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培训手册之常见问题解答二
13. 如何认识房地产交易市场最后的决战在三级市场?
答: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衣食住行”中住房已成为小康居民的最大消费方式,房地产交易市场容量大,前景东观。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容量越来越小,而三级市场容量则越来越大,所以说,房地产交易市场最后的决战是在三级市场。
14. 房屋租赁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 房屋租赁合同;
3) 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4) 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15. 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1) 当事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
2)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3) 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4) 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5) 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
16. 房屋出租税费和租赁管理费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17. 房屋出租需缴纳哪些税费?
答: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 房产税,按租金的4%;
2) 营业税,按租金的3%;
3) 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
4) 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 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 房屋租赁承包管理费,按租金的2%。
属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 房产税,按年度缴纳;
2) 营业税,按租金的5%;
3) 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4)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5) 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 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7) 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
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
2) 营业税,按租金的5%;
3) 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
4) 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 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 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18. 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
答: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19. 对房屋的租赁年期有什么规定?
答: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市主管机关批准。
20. 在房屋出租期内,出租人死亡或终止或产权转让变更时,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答: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终止,或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分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1. 出租人是否可以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答:出租人可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22. 房屋出租是否会影响房地产权的转移?
答:房屋出租不影响房地产权的转移。房地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承租人是否可以转租房屋?擅自转租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