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高压电器产品类认证实施规则
2003-××-××发布 2003-××-××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目 录
1.适用范围 3
2.认证模式 3
3.认证的基本环节 4
3.1认证的申请 4
3.2型式试验 4
3.3初始工厂审查 4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
3.5获证后的监督 4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
4.1认证申请 4
4.2型式试验 5
4.3初始工厂审查 8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9
4.5获证后的监督 10 5.认证证书 11
5.1认证证书的保持 11
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2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3
6.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3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3
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13
6.3 加施方式 13
6.4 标志位置 13
7.收费 14
附件1 15
附件2……………………………………………………………………………………………………….23
附件3 ………………………………………………………………………………………………………33
高压电器产品类认证实施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3.6 (3)kV及以上的高压电器产品,其范围包括:高压交流断路器、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交流高压负荷开关、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交流高压熔断器(限流熔断器、喷射式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交流高压接触器和基于接触器的电动机起动器、交流自动重合器、交流自动分段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电抗器、电力变压器、高压套管、交流电力系统线路阻波器、高压封闭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