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增寿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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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进阶之十大模型
(法商逻辑)
保险的核心价值是架构
年金保险是一份结构化的法律合同(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十 大 功 能 : ① 债 务 相 对 隔 离 模 型
核心点一:对于对于投保人和被保人的架构设计来达到隔离债务的目标,因为保单资产属于投保人,
也就是投保设计的时候尽量让非债务人做投保人,这样的话就避免家庭资产因企业债务问题被分割
核心点二:《合同法》第73条关于专属债权的描述“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
除外”。而合同法司法解释对专属债权也做了明确规定”专属债权指的是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
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
赔偿请求权等权力就属于专属债权“。
十 大 功 能 : ② 婚 姻 财 富 规 划 模 型
通过投被保人的设计,保险起到离婚时财产不分割的功能,当然
这也需要针对不同的险种,设计不同的架构。
方法一:可以安排非夫妻来做投保人,比如让夫妻的父母做投
保人,给他们自己购买年金或者终身寿,这样的话小夫妻在财产
分割的时候,父母投的保单不在分割范围内;
方法二:夫妻两个人可以做投保人,小夫妻的孩子做被保人购
买,也可以起到离婚财产不分割的作用,因为从投保保护未成年
人角度看,保单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也可以实现财富婚姻规
划的功能。
为未成年子女
购买人身保险
的处理
江苏高院民一庭《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
保险获得的保险金,如果未成年子女未死亡,应当专属于未成年
子女所有。
离婚时,如果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尚处于保险有效
期的,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该保险应当视为对
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方案1:婚前投保,完成交费或专门账户用于婚后续期交费
投保人
父母
保单现价
个人财产
现金/存款
受益人
父母
身故金
回流父母
保单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金先生
随用随取
把财产写上名字
易混财产固定化
十 大 功 能 : ③ 财 富 传 承 模 型
财富传承有很多工具可以选择,比如遗嘱、赠与、信托、慈善基金,当然还有人寿保险,相较其
他工具,人寿保险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是它的传承是确定的,没有争议,受益人写谁就是谁?
这是指定受益人;
另外我们熟悉的遗嘱,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正遗嘱,即使是公正遗嘱也可能产生一定的
纠纷,甚至真假遗嘱,辨别不清楚,可能还要打官司,比如香港的巨富龚如心当年世纪遗产案,
打官司打了8年多,就是出现了两份遗嘱且都被公正过,让人真假难辨;
采用人寿保险的方式做传承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指定非常明确,传承没有争议,是非常好的金融
工具。
利用大额保单,破解继承难关
被保险人:父母
投保人:父母
保险合同
受益人:子女
安全性
流动性
收益性
规划性
监管严格
保单贷款
保值增值
绕过继承难关
身故金专属受益人、免个税
领取时,无需他人同意,私密
化解继承纠纷、材料简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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