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信泰如意守卫盾(露颖)重大疾病保险
备注:此材料仅供内部培训使用,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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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0203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健康管理服务04
案例演示
产品特色
PART 1 1、重大疾病保障广泛覆盖,风险守卫伴随终身 120种重大疾病,1次保障,满足约定条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
保险金
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2、轻症中症责任多次给付,重疾赔付后非同组保障继续有效
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50种轻症疾病,不分组,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每种轻症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
合并累计最多6次赔付!! 25种中症疾病,不分组,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60%赔付。每种中症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在轻症与中症疾病保险金合并累计赔付次数达到6次前,与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非同组的中症、轻症疾病保障继续有效,且轻症、中症赔付与重大疾病赔付无间隔期要求。 3、少儿特定/罕见重大疾病,加倍关爱重点呵护
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 10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属于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满足约定条件,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5种少儿罕见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属于少儿罕见重大疾病,满足约定条件,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200%基本保险金额少儿罕见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100% 100% 200%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少儿罕见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4、多重可选责任灵活搭配,按需加固疾病保障防护墙
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可选责任)
特定重大疾病扩展保险金
(可选责任)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可选责任)
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确诊重疾,满足约定条件,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第一次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不论新发、持续、复发、转移或扩散,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初次确诊仍继续有效的其余任意重大疾病,满足约定条件,按如下所示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初次确诊“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且第一次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第二次确诊该疾病,满足约定条件,间隔期3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6、可选身故或全残保险责任,守护家庭更添安心
满足约定条件,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的,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的,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
(可选责任) 5、轻/中/重症豁免保险费,暖心减少后顾之忧
满足约定条件,被保险人初次确诊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免交后续各期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注: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