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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招标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标范围
第五章 招标原则
第六章 招标计划与立项
第七章 招标文件的编制 1
第八章 投标队伍选择 1
第九章 发标 1
第十章 回标、开标 1
第十一章 评标 1
第十二章 定标 1
第十三章 招标的审计 1
第十四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确保建设工期、产品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佳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第二章 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团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
1.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集团总裁
委员: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及集团总裁办、总工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以及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下属公司总经理。
2.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 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 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全面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
负责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
负责投标单位的入围审批。
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
负责评标小组人员组成的审批。
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
参与评标。
负责中标单位的审定。
2.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
负责各下属公司招标工作文件的接收及上报。
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决策文件的传达。
第六条 各项目公司设立招标小组。
组长:项目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组员: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行政或办公室负责人、工程部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及各专业造价师、财务部经理。
第七条 招标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本公司招标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招标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文件编制、收集投标单位信息、组织资格预审、组织考察、投标入围单位报审、发放标书、组织现场踏勘、组织回标及开标、组织评标、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组织合同谈判及签订等。
负责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项目的招标组织及决策工作。
第八条 项目公司各部门